一、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
1.项目编号:******9。
2.采购内容:
序号 |
物资名称 |
品牌 |
型号规格 |
单位 |
数量 |
备注 |
1 |
会议电视机 |
小米 |
Redmi MAX 100英寸,蓝牙连接 |
台 |
1 |
样式如图所示附件1 |
2 |
电视支架 |
恩利普 |
适用55-100英寸加强承重150KG,高1320-1660mm,底座宽340mm,长1055mm; 带滚轮 |
个 |
1 |
样式如图所示附件2 |
3 |
HDMI高清线 |
绿联 |
8K60Hz 4K240Hz高清视频连接线兼容HDMI2.0笔记本电脑接电视显示器投影仪;8米 |
根 |
1 |
样式如图所示附件3 |
4 |
转换接头 |
品胜 |
Type-c转HDMI/PD/USB |
个 |
1 |
样式如图所示附件4 |
3.本次总金额限价为0.977万元。
二、供应商要求
1.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有 能力提供相应服务。
2.供应商在“信用中国”(******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***)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******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;
4.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;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报价时间及方式、服务地点
1.报价时间及方式:2025年3月21日10: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、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******;
四、报价要求
1.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含货款、税金、运费、服务费等所有费用;
2.报价不得超过限价,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;
3.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;
五、定价原则
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。
六、服务要求
1.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生产计划,确定送货数量要求,一次性送货,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。
******有限公司(杭州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)。
七、付款方式
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,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13%),采购人在30日内完成支付。
九、联系人:胡工 联系电话:0571-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3月14日